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为全面推进社院系统科研创新,提升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安博·体育系统科研评奖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安博·体育决定开展第五届安博·体育系统科研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类别、时间段
1.评奖范围:全省省级社会主义学院和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2.评奖类别: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
3.参评时间段: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1.参评指标:每个市州社院最多推荐申报成果4项,其中专著最多1项。超出限额申报将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2.参评成果须为参评时间段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通过内参形式报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或领导人的研究报告。以合作成果参评,本院人员须为第一作者,并经集体协商后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参评。
3.参评成果须以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科类为主。
4.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推荐申报的参评成果,1人限占1项指标,专业技术人员的成果应不少于申报总数的1/2。
5.所有参评成果均须提供成果原件(专著提供原件3本,论文或研究报告提供原件1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文章复印件3份)。所在社院统一填写《参评优秀科研成果清单》,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又再版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的评选
1.考评内容:参评时间段内各市州社院完成的科研项目,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被转载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被采用或批示的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等情况。科研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不受参评时间段限制。
2.纳入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考核赋分的成果,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科类成果比例不少于报送成果总数的二分之一。纳入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考核赋分的学术会议,须为社会主义学院主办、承办或为主办、承办单位之一,以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科为主题的会议不低于报送学术会议次数的二分之一。
3.请务必如实填写《安博·体育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中所填项目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见《申报书》填写说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评选
(一)第五届安博·体育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2020至2021年内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3.所在单位获得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
(二)每个市州社会主义学院推荐参评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名额为2名,填写《安博·体育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五、评选程序
1.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申报;
2.安博·体育科研处组织评审;
3.安博·体育学术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
4.安博·体育院务会审定通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沙市嘉雨路187号安博·体育科研处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电话:(0731)84792661,84792676
联系人:肖了英、张彩云
电子邮箱:hnsy_ky@126.com
请各社院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于2022年11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安博·体育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参评优秀科研成果清单》、《申报书》和《推荐表》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附件标题请注明“**社院参评优秀科研成果清单”及“**社院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书”“**社院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字样。
安博·体育
2022年9月9日
附件: 附件一:参评优秀科研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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